1.申請人具有城鎮(zhèn)常住戶口滿1年;
2.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(zhèn)常住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;
3.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0 平方米以下;
4.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(yǎng)或撫養(yǎng)關(guān)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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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已享受住房保障的,不得再申報租賃補貼保障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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